傻大姐家政未履行合同义务且拒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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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信息 姓名:张秀兰 联系电话:156****6318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湖碧桂园天钻15栋1单元2303室 企业名称:傻大姐家政 企业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石大路大岭山段661号104室傻大姐家政 联系电话:156****6318 投诉事实与理由 1、合同约定内容 本人于2025年2月16日与该公司签订家政服务合同(合同编号:0000487),约定由该公司指派保姆于2025年2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提供家务劳动、婴幼儿照护、家庭餐制作三项服务内容,并支付中介费3300元(附付款凭证)。 2. 违约事实 - 家政公司未履行义务:按合同约定及家政公司承诺(付合同及沟通记录),家政公司应在服务人员变动时及时协调替补人员,但该公司未在约定三天内重新指派保姆或解决问题,最终推诿责任,拒绝退回中介费(附沟通记录)。 - 保姆私自离岗:该公司指派的保姆邬香莲于2025年2月28日未经协商擅自终止服务,导致服务中断。 - 沟通无效:本人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要求退款或继续履行合同,对方推诿责任,拒绝退款。 3. 投诉请求 - 要求家政公司立即退还中介费2580元; - 要求赔偿因服务中断造成的损失误工费; - 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该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