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舞蹈室拒绝退还未使用课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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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经过 2021年12月31日,我在湛江市赤坎区JS舞蹈室购买了一年期舞蹈课程会员服务,支付费用3280元,并签订合同、留存收据及转账记录(均附证据)。然而,因个人工作变动,我于2022年3月16日提出退费申请,此后多次与店长协商,但对方以“合同规定不退款”为由拒绝沟通,甚至漠视消费者诉求。截至2025年4月15日,我再次尝试联系退费,对方仍置之不理。需特别说明的是,我从未使用过任何课程服务,且因长期离开湛江,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履约,但机构仍拒不退还费用。 二、JS舞蹈室的违法行为与霸王条款 ①合同条款严重违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其责任,且需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而JS舞蹈室的合同中“一经缴费概不退款”的条款,完全剥夺了消费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属于典型的无效霸王条款。此外,《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我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履约,且未享受任何服务,机构拒不退费已构成恶意侵占。 ②漠视法律,侵害市民权益 在我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提出合法诉求后,JS舞蹈室不仅未积极协商,反而采取“冷处理”态度,甚至拒绝提供负责人联系方式。此行为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经营者应履行售后义务”的规定,严重*消费者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