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慧网络科技诱导消费且威胁还款

网友保保_XZLJEL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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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3日我报名了一起演示的辅导班,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现在想要追回钱物。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 任。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归还。该机构在去年宣传PPT授课加兼职的好 处,在我有了想退缩的时候,该机构人员对我进行了明显的诱导行为,导致我选择了付款,并且在之后,选择了俩种方式宣称是为我考虑的情况下,支付宝1500,京东3000(在链接当中听从诱导分期付款了一部手机)至此之后他们所承诺的接单,赚钱等等都不符合宣传时候的要求,存在严重诱导行为,更严重的情况下,对于当事人的我,不明确,不清楚的情况下,诱导诈*我进行了付费行动,这对于我本来已经是学生贷款生活的我,雪上加霜,在之后为了还上这笔钱,去接一些十块,三块的活动,但这并不能解决我的问题,时至今日他们对我进行威胁,让我还上这笔钱要不然起诉我等等问题,对于我本人来说对我的生活以及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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