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渡情感诱导消费且合同存在欺诈行为
网友保保_hljdI6S7
2025年4月26日十点到店郑州爱渡情感公司,前台把我引到一个特别小、没有监控的屋子里,期间不断打探我的经济状况,存款及工资水平等,随后开始推销高昂的服务套餐(12800至几万不等),因为刚毕业一个小女孩没有这么多钱,所以开始多次引导我使用花呗分期消费。在我对价钱表示顾虑之后,又叫来门店店长说可以申请低端消费年龄段会员优惠价格(6444元),服务品质依然是高端服务,我仍觉得价格较高,询问有没有更低的价格,红娘老师表示没有。期间我多次表示只是来咨询看一下,并未想消费,想离开但被拦下。经过长达4个多小时的多人相继洗脑且迫于压力付款并草草签订了合同。且该机构未对重要条款予以说明,闪烁其词。返回家中后仔细研究合同发现该合同内容对消费者而言没有任何保障,次日立即联系经办人解除合同并退款,他们服务机构以五一放假为由未办理,5月3日他们机构上班,我一再要求退款,服务机构换人对接,推脱退款审核20个工作日,要求承担30%违约金。从办理到要求解除合同中间,并未提供任何服务,机构变相拖延退款且要求支付违约金。投诉:1、全程诱导消费违反公平交易权: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性信息等手段,诱导消费者做出购买投诉:1、全程诱导消费违反公平交易权: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性信息等手段,诱导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的行为。从电话联系开始,就已经在套路了,先是发出高质量异性信息(虚假宣传、具备误导性的信息)吸引至门店,多人相继长时间洗脑,扰乱消费者的正常思绪,且诱导消费者使用花呗、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流过程中对消费者进行pua。2、价格不透明且存在合同欺诈,违反知情权:红娘表示没有比6444更低的价格,但是我后续上网发现有别的消费者同样享受的是广告会员服务,但是服务费有4000、5000、6000不等。甚至还有2000元的更低价服务,但该机构并为向我说明。该机构前期打探经济水平,就是看人下菜碟,存在欺诈行为。3、先付款再签合同,流程不合理且存在霸王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6条497条。4、付款当天未出具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相关内容。我的诉求:终止服务合同,全额退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