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力豪健身预付卡退费规则不合理纠纷
网友保保_0d1acbff
本人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该健身房充值 3500 元用于参加普拉提课程,当时工作人员明确承诺该费用可兑换 30 节普拉提课,折合每节课 117 元,而优惠前的课程价格为 260 元一节课,远高于市场同类课程的正常水平。 然而,如今因个人特殊原因无法继续按照原计划参加后续课程,故向健身房提出退费申请,却遭遇不合理的阻碍。在与健身房签订的合同中,虽有提及提前退卡需扣未使用金额的 30% 违约金这一条款,但合同内仅针对年卡用户和次卡用户详细约定了退费规则,并未就储值卡的退费金额及计算方式进行明确说明。本人所办理的充值卡用于兑换普拉提课程,本质上更接近次卡消费模式,因此应当参照次卡的退费规则进行核算,即已收会籍费按照实收金额除以购买次数再乘以使用次数来计算已使用费用。 目前健身房却主张按照课程原价来折算已使用费用并在此基础上扣除 30% 违约金,这种做法明显不合理。首先,办卡时享受的优惠活动是基于双方当时达成的合意,且优惠后的价格才是促使本人进行充值消费的关键因素,按照原价折算违背了公平合理原则以及合同签订时的初衷。其次,健身房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其因本人提前退卡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情况,且直接扣除高额违约金缺乏合理依据和事实支撑。 综上所述,本人要求健身房按照办卡时约定的优惠活动计算已使用会员费金额,并且不同意支付所谓的违约金,望能够尽快妥善解决退费事宜,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