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鸣天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隐瞒合同条款投诉
网友保保_SIXmgPhM
处理中
本人弟弟于2025年5月17日通过微信群接触到四川鸣天教育,其工作人员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隐瞒合同关键条款等手段,致使本人陷入不合理分期付款协议,并在退费时被恶意索要高额违约金。具体经过如下:1.虚假宣传与诱导报名对方以“0基础学习两个月即可接稿赚钱”“先学后付”为噱头吸引报名,承诺“免费试听”"赠送画具”,但实际通过话术诱导付费。在本人弟弟明确表示“无法接受付费学习”后,仍不断强调“轻松月赚2000元”,并以“分期支付无压力”为由催促扫码付款。报名时未明确告知学费总额及分期细则,直至付款后才发现分期10期、月付358元(总额3680元含定金100元),远超本人弟弟经济承受能力。2.隐瞒关键条款与恶意扣款,报名时只说扫码并未告知签合同,我知道弟弟报名这个机构以后上网搜索,发现很多上当受*的消费者,他们有很多家不同名称的公司,都是同一个集团的,希望得到妥善解决,避免更多人上当受*。 本人诉求是解除合约,取消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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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对方在推销时未明确告知解约的困难和违约金的收取情况,签署时工作人员未对条款进行释明,存在重大误解,其诱导误导如下:通过虚假承诺兼职即有收入,诱导涉世未深的学生办理分期贷款,购买课程。还存在课程质量与宣传不符,价格虚高等问题。其合同侵犯我的权益如下:我当时对合同的性质和可能带来的后果没有充分了解,对方在推销时没有给我足够的时间和清晰的解释来让我做出合理判断,这侵犯了我在签订合同时的知情权。而且对方在推销时存在夸大宣传学员通过板绘赚到钱的情况,这可能构成欺诈,侵犯了我基于真实信息做出决策的权利。其合同存在霸王条款:7天后15天内:报名成功后(即交纳定金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生效后15天内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未开课学员需支付课程总费用20%的违约金,已开课学员需支付已开课课时费+剩余课程费用20%的违约金。这对于乙方来说限制过于苛刻,没有充分考虑到两方可能出现的合理特殊情况,侵犯了我的解约自由权。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约,此解释不合理,且合同中对“无正当理由”的解释排除了很多个人合理的不能继续学习的情况(如个人觉得课程复杂、家人不支持等),这对我在遇到合理困难时解除合同的权利造成了侵犯。综合来看,这份合同在违约责任、解约条款等方面存在不合理之处,侵犯了我的公共交易权、解约自由权和知情权等权益。当学生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学习并要求退款和解除分期时,四川鸣天教育的老师与我对接沟通困难,并且他们开课后我也未曾学习过,他们要求我支付已开课程和高额违约金实在离谱,我已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该公司种种过往。他们欺骗学生不在少数,平台也有很多他们公司的相关投诉,我希望尽快得到妥善解决,和平解除合约,取消分期付款。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该企业经营范围没有教育培训资
质,也没有职业中介活动和劳务派遣服务,但依旧以可以安排兼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签订“先用后付”违法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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