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邢帅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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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哔哩哔哩上面免费领取笔刷和课程认识对方,对方声称是广州邢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让我体验他们的免费课程,对我宣称学习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以接单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买他们的课程,并发出一系列接到单的成功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课程价格为4580,由于本人经济能力有限,他又提出现在报名有优惠,只要100报名费,就能4480领取课程还能送数位板,不要数位板学费可以抵扣200学费尾款为4280,并且诱导我办理了课程分期付款,由于课程还未开始,我便在各大平台上查到关于广州邢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 天安总部中心9号)的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提出把我的课程费用原路退回,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辞不予原路退费,并一直拖延时间阻止我退学退费。因此,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9条、第26条规定: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交易。 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 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参考(2020)最高法民在21号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