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鸣天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要求退费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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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大一女,在该机构2025年6月9日晚十一点,在昵称为“婵儿老师”的所谓员工的所谓“边学边赚、边学边接稿”名义的利诱与宣传下,报名了一个所谓ps课程,学费4680元,可分十期付款,而后因手头钱款不足交了五十定金作为预定金,期间质问该机构是否正规,该老师要求自证并要求打视频电话,本人涉世未深,确实以为正规只好暂且同意。机构随后通过学思汇小程序与本人签订了合同,但暂未绑定银行卡、也并未开发票,但是报完名签完合同后,发现该机构网上投诉信息很多,是不正规机构,且了解到分期付款具有贷款性质,且此时24小时内退课需承担10%违约金,本人无法承担,同时为不影响征信,于是在微信上协商询问,并在微信平台上投诉未果,对方打电话不知何意义,本人未接,于是在6月10日凌晨两点发消息继续协商,当时班主任老师并未发送有关课程链接与安排,至今本人未上一节课,于是本人试图和平协商可否退课,至现在都未有回复,怀疑故意拖欠,不想解约。 该机构违规经营,不具有相关资质,超范围经营,同时具有分期付款等贷款性质诱*宣传,虚假宣传,在网上查询企业信息,也是投诉连连。本人并未开始上课,请求退学而对方拖欠解约,对本人要求不予处理,意为拒绝停课。因此本人提出解除分期,将定金50退回。 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应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退回剩余费用。希望四川鸣天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四川鸣蜩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学思汇有限公司解除分期付款先学后付等具有贷款性质的霸王条款合同,并且退回50元定金,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