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麦片变质中百仓储拒绝赔偿
网友保保_0320cb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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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5月30日在汉川市中百仓储买了三袋维特巴无蔗糖麦片,生产日期为2024年9月,到期日是2025年9月,结果打开一股哈喇味,中百仓储以临期食品为由拒赔。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要求以第三方检测为依据为难消费者,以此为由庇护汉川市中百仓储。中百仓储偌大个超市平台,对于自己的食品仓储管理不到位,出现问题不作为的表现着实让人失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购买变质食品可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以较高者为准),最低赔偿金额为1000元,同时可要求退还货款并索赔实际损失。要求中百仓储按照1000元标准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