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鸣蜩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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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我在某网络平台看到四川鸣蜩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学课程就能接单赚钱”的广告。联系后,工作人员用大量“学员接单成功”的虚假案例,宣称学完课程可轻松月入过万,还夸大课程由行业资深导师打造,内容远超同类课程。因我是经济尚未独立的大学生,对方诱导我先交50元订金锁定优惠,随后以“分期付款无压力”为由,引导我办理3630元的课程分期。学习后发现,课程内容陈旧、毫无实用性,全是网络上随处可见的免费基础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经查询黑猫投诉、12315等平台发现,该机构存在大量类似投诉,均指向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问题,已构成系统性欺诈。当我提出退学解约时,对方以高额违约金条款相要挟,拒绝退款。恳请相关执法部门介入调查,责令该机构退还全部费用、解除分期协议,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第26条规定: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 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参考(2020)最高法民再21号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