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望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费
网友保保_HEHJs406
本人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QQ群绘画交流群认识到对方,对方让我试听一节课程,对我宣传声称学习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挣钱,以挣钱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出一系列挣到钱的成功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声称现在有优惠名额,并且是打完折的课,课程为3月,3月满勤即可解锁几门额外的课程,赠送课程为录播课,优惠完课程价格为4680,然后给我推了班主任微信及助教老师,主讲老师微信,我发现3位老师为成都原画在线课堂机构的老师,但是签合同的公司是成都企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这并不是一个机构!!!这并未提前告知我!!!!承诺赠送的数位板也没邮寄给我,还把我的身份信息要走了!!!对方声称画的好的可以获得进入工作室的机会,考核通过即可进入工作室接单但是作为新手,几个月怎么可能画技飞升,成功接到单子,由于本人是大学生,经济能力有限,对方就诱导我交了100元的订金,所以减去定金,课程为4580元,并且诱导我去办理了课程分期付款,于是我看了几节课程,发现课程并没有任何作用,还不如外面免费学习的课程,于是我在各大平台查到相关成都企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提出退学解约,对方以各种语言诱导宣传并且以缴纳高额违约金扣除费阻止我退学解约,因此,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第26条规定: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 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参考 (2020)最高法民再21号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