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蒙网络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费
网友保保_1953ab22
已完结
本人于2025年3月8日,通过某个找兼职的接单广告认识到对方,对方称自己是成都青蒙网络科技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我宣传声称学习他们公司的原画副业班课程可以接单赚钱,以接单赚钱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购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出一系列接到单成功赚钱的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为4778元,由于我是刚毕业的大学在家没工作,经济能力有限,对方就诱导说可以边学边付费诱导我交了一次课程300元,并且诱导我办理了课程分期付款,于是我看了两次课程,发现课程并不是想他们口中说的一样起作用,还不如我自己在家自学的课程,于是我在各大平台上查找到相关成都青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提出退学解约,对方以一开始以种种语言诱导宣传见我听不进执意要退课,后面他们又以短信形式恐吓并且以高额违约金和扣除费阻止我退课解约。因此,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参考(2020)最高法民再21号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