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诉宜享花大学生校园贷审核不严要求退息
网友保保_PMBABRWi
本人于2021年9月起至今就读于普通全日制大学,在我就读期间共产生两笔校园贷,1、兴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海南宜信惠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旗下宜享花于2024年3月11日向我发放校园贷款6000元,我于2025年3月11日结清,期间产生还款共计6816.24元,借款合同编号240311****0709AWJWNB1GCG,借款所使用手机号189****9584 2、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地支行联合海南宜信惠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旗下宜享花于2024年11月21日向我发放校园贷款3930元,我于2025年6月17日结清,期间产生还款共计4419.34元,借款合同编号80****5189****9584,借款所使用手机号 189****9584。 根据2017年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2021年3月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小贷不得给在读大学生发放消费贷款,金融业虽然可以给大学生发放,但有前提,第一,要审慎经营和开展业务,第二,要做好贷前资质审核,还有落实第二还款人书面承诺还款的担保材料。宜享花明显没有做到审核把关 ,所以我主张合同无效全额退息,现有法律法规是支持的。 我已经向平台客服反馈过问题,平台客服告知我发放的校园贷款是合法合规的,无法退还利息及其他费用,如果平台客服坚持不退,我将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进行举报并对资方和借款平台所在地进行信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