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明英才未履行证书办理承诺且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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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我通过微信与北京博明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明英才”)达成服务协议,约定由博明英才为我提供物业管理师技能证书报考服务,总计支付费用3500元整,并承诺考试通过后90个工作日下发证书,,但是截止到2025年6月26日,博明英才仍未按照约定为我办理相关证书,微信拒不回应不做处理。经查询,发现“博明英才”北京博明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月24注销,尽管如此,“博明英才”仍通过企业微信与我联系过一次,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我认为“博明英才”在明知公司已经注销的情况下,仍继续收取费用且未履行合同义务,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我有权要求“博明英才”全额退款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同时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尽快彻查此公司,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