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玛尼瑜伽(南京叁恒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拒绝退还未使用课时费并拒开发票
泥鳅
关于南京玛尼瑜伽(南京叁恒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拒绝退还预付卡课时费的投诉 被投诉方:南京玛尼瑜伽(主体:南京叁恒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6层牛顿公园创智中心C601室 投诉日期:2025年6月27日 一、事实经过与投诉事由 1. 课程购买与付款 2025年3月12日,本人于南京玛尼瑜伽门店购买36节私教课(指定教练课程),通过预付卡形式支付全额课时费13680元。收款主体为南京叁恒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叁恒公司”),但该公司至今未开具发票。 2. 服务无法履行 截至2025年6月,课程剩余16课时未使用(价值6080元,按总课时均摊计算)。因指定私教已离职,导致预付卡费用约定服务无法继续履行。本人多次要求退还未使用课时费。 3. 违规行为 一是拒绝退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狗民法典》第563条,经营者未按约提供服务(指定教练离职属根本违约),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费用; 二是不开具发票。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经营者需提供购货凭证,涉嫌偷税漏税。 三是收款主体不符。实际收款方“南京叁恒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与经营品牌“玛尼瑜伽”不一致,涉嫌规避监管责任。 二、法律依据与投诉主张 1. 退费合法性 根据《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解释》(2025年5月生效),经营者停业、迁址或无法提供约定服务时,应按剩余课时比例退款。 2. 具体诉求 一是退还剩余课时费6080元(计算方式:13,680元 ÷ 36节 × 16节); 二是责令南京叁恒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补开付款发票; 三是对玛尼瑜伽违规收取预付卡、拒绝退费等行为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