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过保充电器且服务态度差
网友保保_zX57AO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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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7月1日在息县新蕾电动车(具体地址:息县教育小区南门东南80米)购买电瓶车充电器,商家卖我过了保修期的充电器,充电器坏了,拿去换,告诉我超过保修期不能换,商家态度恶劣,逃避售后责任,踢皮球,不直视并且逃避消费者问题,原付款订单找到,查清具体日期才给我换,但换的还是过了保修期的充电器。侵害了我的消费者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的诉求是商家道歉,免费给我换一个最新日期的充电器,并且处理掉所有过保修期的充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