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过期药品且商家拒绝合理赔偿
网友保保_89777cf8
我于2025年6月26日在京东秒送下单了药品,购买钱商家没有与我电话沟通,收到货后,我给了七个月的宝宝吃了,然后第二天晚上我们看药品保质期10才发现是零期或过期药品保质期是一个月,药品生产日期是2023年9月24,有效期是2025年八月份,一直到现在商家没有一句道歉,也没有任何一个电话与顾客协商,顾客开启了防骚扰电话模式,然后京东专员打不进顾客电话,发了个短信,说是商家问题已处罚,然后协商是赔偿2000个京东豆,我这边不满意这个处理结果,按照食品法第148条,过期食品最低赔偿¥1000,不接受小额补偿的合理性,若商品确实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如过期、变质、虚假标签等),您有权坚持法定1000元赔偿,2000京豆(20元) 远低于法律底线。 •惩罚性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药店存在欺诈行为(如故意销售过期药品、隐瞒临期/过期事实),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惩罚性赔偿可能更高。 根据您补充的关键信息——在京东秒送购买的药品保质期仅剩1个月,这已明确违反《药品管理法》及《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我有权主张法定赔偿! 1. 药品销售底线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164条: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特殊标注除外)。 若药品剩余有效期≤1个月,商家已严重违规,平台需承担连带责任。 2. 法律赔偿依据 适用《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药品属于特殊食品范畴): 销售明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药品,消费者可主张1000元法定最低偿(无需证明实际损害)。 我的诉求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过期食品最低赔偿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