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方科颜美容店诱导消费且拒退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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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朝阳区北投新奥购物中心·韩方科颜 涉事门店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投新奥购物中心 投诉人:张女士 本人在北京市朝阳区北投新奥购物中心·韩方科颜美容店被商家多次诱导消费,其中两项大额交易为诱导购买背部按摩和暖宫项目。实际体验近半个疗程后,没有效果。现在整体还剩下20次背部按摩(总次数24次,4次为赠送),5次暖宫(总次数10次),要求朝阳区北投新奥购物中心·韩方科颜按照项目剩余次数和总次数对应的金额折算退款。 同时,以上4次付款,商家均没有开具发票,同时没有准备一式两份的标准合同。 1.投诉商家拒绝退款剩余疗程 剩余服务:20次背部按摩(价值约5600元) + 6次暖宫(价值约4200元)(按总支付金额与次数比例折算)。 商家拒绝退款,但从未提前告知退款限制。 2.投诉商家严重违规操作 未开具发票:4次付款(金额:1600元、6800元、380元、7128元)均未提供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诱导签订协议:诱导本人签字,但是没有提供本人查看协议全部内容,未提供一式两份的服务合同,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收款主体不符:收款方均为“北京兰悦科技有限公司”,但实际服务由“韩方科颜(新奥店)”提供,涉嫌无证经营或主体混同。 【诉求】 1. 立即退还剩余疗程款项 9943.5元(按次数比例计算:背部按摩剩余20/24次×6800=5666.7元;暖宫剩余6/10次×7128元=4276.8元); 2. 补开4次消费的正规发票; 3. 依法对商家偷税、不规范经营等行为立案调查。 【证据清单如下】: 1. 4笔支付凭证(时间、金额、收款方:北京兰悦科技有限公司); 2. 商家未提供一式两份合同,且在本人要求出具先前的协议证明时,不配合。 3. 剩余服务次数书面确认(如微信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