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晨曦绘梦诱导报课并存在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3d1af541
在报课期间,被告机构工作人员为达成销售目的,实施了一系列诱导行为。本人尚处于高中学习阶段,多次向被告机构工作人员表明自己学业繁忙,时间并不充裕,明确表达了不想报课的意愿。然而,被告机构工作人员却以“上四节课就可以开始接稿,接稿内容简单,在挣到学费之后还能有额外收入,现在只需交19.9元就可以报名”“先学后付,分期还款,学习内容简单”等说辞,持续诱导本人报名板绘课程。在被告工作人员的诱导下,本人与被告签订了培训合同,合同约定课程费用分十二期支付,每期499元。 但在实际上课过程中,本人发现实际情况与被告工作人员承诺的相差甚远。上课周期、测试达到接稿的周期以及接稿审核周期均过长,这导致本人根本无法按照工作人员此前所说的进度进行接稿并获取收入。被告在招生时,刻意隐瞒这些关键信息,仅一味诱导本人报课,存在明显欺诈行为。 此外,本人在课程学习过程中体验极差,课程实际情况与报名前工作人员的描述严重不符,被告的行为已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本人向被告提出无偿解除合约的合理要求,被告不仅拒绝,还要求本人若现在解约需缴纳1788元。经本人咨询了解,被告与本人签署的合同为格式合同,其中包含诸多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严重限制了本人的合法权益,加重了本人的义务。 被告的上述行为已严重损害本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