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辰宝虚假宣传诱导分期并签订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a0691b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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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遇到“兼职接单”为噱头的信息,在机构老师的诱导 下于2024年6月18日报名了网上剪辑课程,我全程被他们诱导,该教育机构发我二维码,即在福建闪电启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下的《闪电启保》微信小程序下开启了分期,签下了4980块钱分12期的分期付款协议。启辰宝联合子机构欺瞒消费者办理分期贷款!!此机构所宣传的内容存在虚假宣传,违规经营,超出经营范围,虚假承诺,及霸王条款。声称能边学边兼职,先学后付,说分期下来每个月钱就少了,并承诺能提供兼职机会有利于能非常快赚回学费, 并且诱导本大学生签订兼职合约,在兼职合约里标明了需要本人不是在校大学生, 这应是违法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且发现他们企业根本没有相关许可批准, 更没有教培资 质,涉嫌诱导分期和虚假宣传。因此要求解除合同并取消分期,他们还要求让我赔付 高额违约金(4600元)才可解除。分期付款协议只能在 报好分期付款之后才能看到, 其中甲方权益明显大于 乙方(消费者方),是明显的霸王条款和格式条款,合 同仅为甲方单独拟定末与乙方进行协商!双方权利义务 不*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者权益保护法》第2 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 示等方式, 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 减轻或者 克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 *、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木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 学告示等令有 前款所到内容的, 其内容无效。 签署分期协议时全程 只有机构老师微信与我对接,因此该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诱导学生 贷款以及伪造贷款合同代替学生向第三方支付机构贷 款的行为。在我与该机构协商要求取消分期的时候, 他们要求我交付钱款4600,号称才能取消。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 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 符, 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 消费者亦 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 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 由拒绝退费、收取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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