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服务诱导分期及退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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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7月1日,经“花子君”“九九”等宣传沟通,达成教育培训服务合意。“花子君”以“分期抵扣费用、不学习需自担损失”等诱导性表述,引导我签订分期付费电子协议。 但实际履行中,成都万众勤学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约及不合理行为:其一,课程安排混乱,直播课时间随意、沟通回复滞后(询问课程时间答复模糊且延迟 );其二,“花子君”“九九”前期承诺“不满一月不按一月抵扣”,后期却以“成本损失”为由拒绝合理退费,且未清晰说明费用计算规则,存在诱导消费、加重我责任的嫌疑 。 我因工作等客观原因,并未学习他们的课程,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且成都万众勤学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与承诺不符,已构成实质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我的诉求是要求成都万众勤学科技有限公司无责解除与我的分期交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