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鑫盛声优辅导班退费纠纷
网友保保_e45jx6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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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4日我报名了四川鑫盛声优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辅导班,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退课,但机构却拒绝退款,并威胁说退课要交4000学费才让,还收取我一百元作为购买课程定金我同样要求全部返还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我的诉求是要求退课并且解除合同,一百元定金可以不归还,要求此机构保护我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允许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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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明确清楚我们的学费和分期,每个月给学费,也清楚自己是开通课程阶段收取费用,并且老师也是反复强调同学是否还会有其他的问题,同学都是回答的没有问题,并且同学是自愿办理的,并且没有是没有任何的疑问,并且同学也没有表示不清楚的地方,如果有任何的问题也没有提出来,并且同学是因为自己的事情而不能继续学习,同学只给了预定金,并且还没有给学费,课程也是发给了同学,同学到现在只给了预定金的费用,那么按照合同约定需要支付第一阶段的费用,并且合同标注黑色字体加粗加横线,同学也是明确写出第一阶段费用,同学应该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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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咨询律师,这个公司根本不具备网上授课资格,我不接受她授课,现要求解除合同公司不允许想要强行收费4000,实则已经收我一百元定金还说未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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