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瑞程教育诱导消费并拒退分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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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8日,我在小红书看到批改作业兼职接单,而后与潍坊瑞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所谓推广人取得联系,推广人告知我批改作业兼职已招满人,而后向我推荐剪辑视频接单,我便陷入其诱导消费圈套,他介绍了各种做海报,图片精修以及剪辑视频,并放出诱惑说0基础先学习20节课相应的老师会根据我自身学习课程来派单,详细问了我的年龄以及是否在上学,并告知我可以边学习边接单,学习费用分为12期,第一期由公司垫付,并承诺我只要每天多接几单就能轻松还完每个月的费用,推广人还提出要交50元开班费用,并且主动提出如果不富裕可以由她先帮我垫付,开单赚钱后一并还给她,在此期间我也多次询问是否可以随时解约,但是推广人却各种转移话题并未明确告知我,于是我报名了该公司的学习课程,然后被一步步引导按照指示上传身份证填写个人信息,签订了分期合同,推广人对合同条款只字未提。设置霸王条款、隐瞒合同重要信息,签合同之后又开始提供他那些接单者的截图,而后接单者又发了一个关于接单事项的合同催我签字,而我同时已在小红书上找到许多被*帖子,同时有所警觉并没有签订他的第二个合同,我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联系了推广人,钉钉售后老师表面解约意向,但推广人却以下班的理由没有给我任何答复,而后我去找钉钉售后老师,他要我去找负责人,顺利与负责人联系上和他说明原因要求他解约,多次沟通无果,还要求理赔技术管理费+第一期学费的高额违约金,才可退费,负责人态度恶劣指责我对他们造成了损失,对于一个刚毕业高中生学生而言,确实没有这么多,现在导致我既无法退课,又受不合理合同约束。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诉求是申请免除违约金,申请将解除分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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