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58金融-58好借虚假宣传

网友保保_3d4ee7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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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1年4月7月11月,在58好借平台借款15000元,放款方为三发平台现发现,该平台除收取我利息外,还额外收取我大量担保费,咨询费,最可笑的是借款合同中并无咨询费扣款原因 1.根据最高法发布的法释(2020)27批复自20211-1起,融资担保公司,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金融机构应当遵守金融监管相关规定,不得通过强制搭售贷款服务,担保服务等方式,变相收取利息也不能将其经营成本,通过管理费用的形式,转嫁给借款人,更不能通过增设明目的方式变相提高利率的标准,也就是说贷款服务中的服务费、管理费、担保费、会员费、咨询费、手续费、等、都属于中介形式规避利率限制、逃避金融金融监管行为,所收取这些费用都可以在贷款本金中扣除不用另行支付。 2.捆绑销售.不担保就不放款.早知道除了利息还有这么多担保费.咨询费.服务费之类的.也不会当这个大冤种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这表明,民间借贷的利率有明确的上限规定。法规 * 利率上限的具体解释 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这一规定意味着,任何超过这一上限的利率都不受法律保护。 以当前的实际情况为例,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85%,则其四倍为15.4%。因此,网贷年化利率35.94%显然远高于这一上限。法律后果 对于超过年利率上限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这意味着,如果借款人支付了超过上限的利息,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超出部分的利息。 4.银监会规定:禁止以贷收费.借贷搭售服务费及担保费 现要求退回我所有超额费用及担保费.咨询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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