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诉深圳市晟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诱导消费并拒退全款
网友保保_0Vbe8u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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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香港和深圳工作的人员,2025年7月22日18~20:00,我在“深圳第一现场”公众号上看到一篇成人自考的文章,上面有成人教育助学点的工作人员的企业微信二维码,我因想提升学历扫码加了一个企业微信名叫“招生办-桂老师”的人员(企业微信认证为“晟楚助学中心”,经查询晟楚助学中心为深圳市晟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并在其诱导下于22日晚上20:47匆忙付款9480元和签署学员服务协议,签完后才发现付款单位和合同甲方都是武汉课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感觉不对劲后再抖音和百度上搜索该机构,得到很多负面评论,称其欺诈消费者,从而立马要求其退款,被拒,23日8点再次明确要求其退款,再次被拒,一再坚持下23日11点告知最多只能退50%。诉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全额退款9480元+消费金额的三倍赔偿28440元,总共37920元。 注:近期在香港,授权我的妻子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