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克4S店销售欺诈及拒绝退定金
网友保保_8dc4a8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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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6月20日前往杭州凌恪领克新能源中心,计划购置一台领克08车型。然而,因该4S店存在销售欺诈行为且服务态度恶劣,我已明确表示不愿在该店购车,并主张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却遭到对方拒绝,故特此维权。具体欺诈及不当行为如下: 1. 我在预订时已明确提出支付的是意向金,却在销售的诱导下通过支付宝支付了4000元,且被要求签订定金合同。合同中关于车辆的明细(如颜色)均未确定,全程由销售自行填写,且对方从未告知我“定金不退”的条款。 2. 签订合同时,销售未向我说明合同中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导致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面临经济损失。 3. 签订的定金合同上加盖的是“杭州凌客领克中心”的印章,但实际交易的门店为“杭州凌恪领克中心”。对方未告知我两家为不同公司,刻意误导我认为二者是同一家,存在明显的信息欺诈。 4. 该店合同中存在预谋低开行为,已被我发现,坑害消费者权益。 5. 该店销售总监于6月30日通过电话沟通,承诺在7月8日前给出解决方案,但截至7月25日,我未收到任何回复。这种拖延处理及恶劣的服务态度,让我对该店彻底失去信任,坚决拒绝在此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