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智教育承诺退款未兑现
网友保保_20140b03
陈叔同与邓清波系通过微信相识,了解到邓清波是华智教育机构的老师专门帮人提升学历,陈叔同在2022年3月咨询提升学历的相关情况后,陈叔同基于对邓清波的信任,陈叔同及妻子林小曼都想提升学历,就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向邓清波转账支付了人民币2822元整(微信两笔转账记录单号为1000500012022030305144****2168、100050001202203030010222304016)。邓清波承诺当时交多少的钱,都会全部抵第三年的学费。由于陈叔同在22年12月成人高考没有通过,故问邓清波:“陈叔同项能否抵扣陈叔同妻子林小曼最后一年的学费,”邓清波当时明确承诺,可以将陈叔同的1411元费用抵给林小曼。2025年3月,当林小曼需要缴纳最后一年学费时,邓清波却未能履行其当初的抵扣承诺。并且邓清波以“学校规定”为由,告知陈叔同该笔款项需待2025年6月由学校统一返还。更为重要的是,邓清波在此过程中再次向原告做出明确承诺:若学校在2025年6月未能按时返还该2822元,则由他个人承担返还责任。然而截止今日(2025年7月9日),陈叔同既未收到学校返还的2822元,也未收到邓清波个人支付的该笔款项。陈叔同多次通过微信尝试联系邓清波询问退款事宜并催告其履行承诺,但邓清波始终不予回复。陈叔同于2025年7月9日到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39号万科壹海中心1109室华智教育培训学校办公室找邓清波本人,并报警处理,当时在民警的调节下,一位自称是负责人的王老师表示于7月11日回给予陈叔同一个答复,到了7月11日时王老师回复说收据没有备注特殊优惠不能退还该笔款项邓清波怠于履行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