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诱导签订问题合同并拒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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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7月5日在五八同城上找到了一个中介租房,该中介名字为李云松,电话为182****5132,所属的公司是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意乐房屋租凭经营部,签订了昆明市盘龙区世纪俊园E幢二单元1502【3】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开始说好了只租一个月,但是合同日期上面写的一年但是后面打了括号说房屋1到12个月租期自由,问中介他说合同都是一年的,问中介到时候能不能正常退押金,他说可以,一个月到期不租提前15天跟他说可以正常退押金,而后又说还有720服务费要一次性交一年的 ,用多少退多少,但是在我提前15天跟他说要退租的时候,他就开始翻脸说我的合同是一年的,不可以退押金和我的水电费,之后我打电话给他,他也不接,发消息也不回,租赁期间的房屋与所说并不符,租的房子有巨大的安全隐患,我租的那个房间是隔断房,一套房被隔成六个单间出租,我的那一间噪音特别大,有一面墙体敲击的声音是不正常的,疑似中空,房间里面还加装了一个卫生间,并不是原装的,卫生间上面的那部分墙体特别薄,特别像泡沫纸板做成的,有倒下来的风险,我的那一间房在15楼但是噪音特大,中介明知是隔断房但是欺瞒我,仍然诱导我签合同,属于欺*消费者的行为,而且*我一个月可以退押金,跟我说合同都是一年的,但是租期可以自由选择,属于诱导消费的行为,我所租的房子里面没有配备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而且过道狭窄,无法保障安全,安全隐患特别大,我感到无比害怕 本人诉求退还本人押金1250元,服务费720本人只住了一个月60元应退还660元,还有钥匙门禁押金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