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锣火腿肠发霉变质且售后敷衍处理
网友保保_31a94b1c
已完结
我于2025年6月26日晚上8点57分在广州市天河区棠东的广州心动零食店购买了金锣火腿肠(生产日期为5月 保质期6个月)。购买后,我立即发现其中部分火腿肠存在严重发霉变质的问题(中间发霉)。该商品明确在保质期内,严重侵害了我的食品安全保障权与公平交易权。更令人气愤的是,发现问题后,我当天9点左右自前往该店铺寻求解决。店员现场承认商品存在问题,并承诺会由厂家负责人尽快电话联系我处理。然而,截至今日(2025年8月1日),我未收到任何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的电话联系,承诺完全落空!商家这种敷衍消费者、故意拖延、拒不履行售后责任的态度,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二次侵害,性质极其恶劣。 我的诉求是: 1.立即退款并法定赔偿: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退还货款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1000元整(退一赔十,最低一千元)。 2.失信行为额外赔偿:因商家恶意拖延、违背承诺,给我造成时间精力损失与精神困扰,要求额外赔偿人民币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