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诱导消费并遭遇医美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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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24年12月4在长沙禧颜羽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原名为长沙医梵伊渼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被熟人带进去,然后客服带我俩到“ V l P房”,一会又安排一个演员进来,他们交流专业套路,怎样打配合引我上钩。带我的人主动搭讪演员,问她是来做项目还是来复诊的,演说来复诊,后面的话题就是根据我跟这个熟人之前说过我想做眼袋来想引我上钩的,演员的眼袋确实非常漂亮,一点痕迹都没有。这引起了我的兴趣,讲完这个时候我们被安排面诊,面诊师叫我坐她面前看脸,我跟熟人说过我怕痛,面诊师说我的眼睛不严重不需要做手术,但是太阳穴要填,接着计算机报价了5万元两个拼团10万减2万,敲完之后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带我的人主付了她的4万块钱刷了,我大吃一惊,这么贵…,后刷卡的人催促我付款,我借口说微信余额不够,他们说用银行卡,我说我怕被老公知道了骂,不会绑定,他们从我手里拿走我的手机操作了,最后让我输密码,熟人面前碍于面子结果付款成功了,经过逼迫付款,所谓专家及工作人式夸大美容效果忽悠当场。去做了项目,是注射太阳穴眼袋两个部位,卫生环境很差,术后我发现效果远不如宣传,反而出现了不良反应,太阳穴疼痛,眼睛模糊不舒服。服群里问他们,他们说正常反应七后会变好变美,到了2024年12月26号一直没有什么变化,再去找他们,明确告知他们我被他们诱导消费欺*了,他们法人跟我协商像我承诺保证效果,后升级为V2服务,每一到三个月会通知我做美白针,签了保效果售后五年的协议,但至今2025年8月了未履行,从未主动通知我去做过项目,法人存在安抚我和拖延时间的欺诈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及相关法规,该医美公司违法了以下几点 1.虚假宣传:夸大宣传项目效果,误导消费者。2.消费欺诈:利用托儿和演技欺诈消费者,使其误认为项目有效3. 价格高于市场价数十倍。4. 合同欺诈:未签订医美合同(未提供诊断书)。5.无证行医:可能涉及非法行医,未取得相关资质。6.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未被告知真实情况做出理性选择,7、非法引流,在各线下美甲美容按摩等店渠道安排依托引进行*。8在我当月去医院要求退款的时候,所谓的法人给我签了一个协议,签了之后并未履行责任,存在欺诈,9、至今未给我开发票,违法偷税漏税。我要投诉安全保障权:手术存在安全隐患,导致身体损害。请求相关部门调查并处理该医美公司,没有提供发票无合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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