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之绘教育虚假宣传诱导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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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QQ群聊广告接触并添加招生老师微信,在对方诱导下报名“云南新之绘创意人像插画班”, 在学员明确微信余额仅10余元时,仍然坚持把200元预定改为9.9元预定,诱导我进行分期付款。出现的问题如下: 虚假宣传承诺未兑现:招生老师声称可“半工半读”“兼职无忧”“毕业后帮忙制作作品集和简历”“协助学员认证各大平台画师”“指导考取NACG证书”“优先提供接单资源”,给出了大量学生高收入的截图,但与实际相差甚远,实际机构派单量极少、单价低至5元,对接老师长期不派单!并且所接单子与实际所学课程内容毫不相干,在钉钉软件上所上的课程质量也不高,一年过去了,我仅通过机构派单获得总收入500余元,远低于学费总额3980元!同时严重违反了合同第四条内容! 该公司以“人像插画班”名义招生并收取费用(200元定金+315元/期×12期=3980元),但未查询到其具备《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教育部门批准的绘画类培训资质,仅有一张营业执照。 隐瞒贷款风险:在明知举报人微信余额仅10余元的情况下,诱导签订分期付款协议,称其不是贷款,不影响征信,构成欺诈性隐瞒。 上述行为已严重侵害我的:财产权(学费损失+分期负债),知情权(隐瞒真实接单收益与课程质量),公平交易权(付费未获等值服务),精神损害: 因承诺落空、收入无望、负债压力以及对被欺*的痛感,导致我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焦虑。 我的诉求是退还全部或部分学费(含已支付的200元预定金和9期2835元及未支付的3期945元),并结清剩余稿费,终止分期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