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保险理赔方案不合理,维修及补偿未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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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9号下午三点半左右,我方在按照交通规则明确要求做转让直行的情况下还是选择停车让对方先行,结果对方将我方车辆剐蹭,责任判定为对方的全责,已交由保险公司全权代理,但是对方给出的处理方案为支持修理,赔付五百元补偿赔,现我方对于这个方案的赔付金额不予认可。1. 关于车辆修复的担忧:我方最初提出更换保险杠的诉求,是基于车辆为新车的客观情况,属于合理要求,但贵司仅同意维修。在此情况下,我方需明确:贵司能否保证维修后车辆的安全性能与原厂标准完全一致?能否保证维修部位的颜色与原车无任何色差?新车因剐蹭导致的修复痕迹,即使外观达标,也必然造成实际价值贬损和车主心理上的不适,这并非简单维修可完全弥补。 2. 关于补偿赔付的合理性:500元的赔付标准与新车受损的实际影响严重不符。新车对车主而言具有特殊意义,此次事故系对方全责且我方已尽避让义务,却仍造成车辆损伤,不仅影响了车辆的使用体验和保值率,更给我方带来了不必要的时间成本(处理事故、维修车辆)和心理困扰。贵司以“最低标准”赔付,实则是对我方合理诉求的敷衍,未充分考虑事故对新车车主造成的精神影响。我方诉求: 1. 车辆维修必须确保安全性能达标、外观(含颜色)与原车一致,贵司需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2. 精神损害抚慰金调整为2000元,以弥补新车受损对我方造成的实际影响和心理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