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瑞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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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郑重投诉潍坊瑞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诸多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具体如下: 一、无教学资质,超范围经营 潍坊瑞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明确标注“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但实际开展影视剪辑等教育培训业务,属于无合法教学资质、超范围经营,违反《公司法》《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中关于企业应在核准范围内经营的要求,其经营行为本身不具备合法性。我在报名时对方以潍坊瑞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宣传可合同上主体却为潍坊学而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我认为其行为故意隐瞒真实合同主体 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涉嫌误导欺诈消费者 二、合同未生效+单方设置霸王条款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诱导我报名其课程(对应订单号:FYD20****03140****79****10070),并单方制定相关服务协议 交付定金五十元时并未告知有合同 我收到课程后仅看了内容想其风险并未签字根据《民法典》,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盖章才成立生效,该协议对我无约束力。 协议中“乙方不可进行退费”“乙方违约需赔偿高额违约金及额外费用”等条款,明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属霸王条款,进一步凸显其强制约束消费者的不合理意图。 三、诱导分期贷款,隐瞒关键信息 报名时,公司以“零元学、低压力”为噱头,在我表示经济压力较大时,极力诱导我办理分期贷款(通过鸿蜂守约付等平台),贷款金额4980元。但工作人员未充分告知分期的利息计算方式、逾期后果,也未明确说明第三方平台的介入情况,刻意隐瞒关键信息,导致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陷入分期还款约束。 四、未履行服务义务,承诺与实际脱节 公司承诺提供影视剪辑课程及教学指导,但付款后课程被丢入*箱,无任何通知、群聊引导或老师答疑 期间我找不到课程老师隔了好几天才回复 此前收取的50元“随时可退”手续费,也拒绝退还,完全未兑现核心服务承诺,构成严重违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做出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等对消费者不公平,是不合理的规定,我有权要求你们解约 我的诉求 1.解除我与该公司的合同与鸿蜂守约付的分期贷款协议,停止一切后续扣费; 2. 全额退还50元手续费 3、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