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过期槟榔要求赔偿
网友保保_8Avzck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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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6:13分在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总部中心五洲路49号南楼1楼美宜佳(永康世界贸易中心店)购买了一包30元口味王槟榔,后发现是过期的,要求按照食品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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