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未来虫教育诱导消费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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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在QQ群中有一个管理员推荐我加一个编程大神的QQ,加了之后又让我看公开课,推销要我买课签合同,先交了定金200元再开始,上了一节课之后我并未意识到什么,只是公开课结尾的时候,老师也一直忽悠我们买课,他说后期会给我们提供兼职,但是合同里面并没有相关保障。我买了课,但是他们在没有明确告知风险的情况下,让我进行人脸识别,让第三方平台进行代扣功能,查了之后才知道这种方式会可能会让我私人信息泄露。机构在推荐课程时,说过只是分期支付学费,但分期付款通过第三方借贷平台签署相关协议完成,在消费前有通过兼职赚钱来支付学费等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违反了相关规定,可能存在非法办学。 我的课是2025年6月25日在成都教育未来虫有限公司购买的Python课程,他们说后续可以通过这个技能赚钱。而且他们会提供相应的项目。然后我就交了200块钱的预定课,由于他们说这个后期可以赚钱,在他们的诱惑下我就签下了合同,就跟着学了五节课,发现他们教的东西,初中的信息技术课我就学过,我就想退课,后面偶然在抖音上刷到了,好像这个公司是*子的消息我就仔细的搜索了一下,发现我的经历跟很多被*的准大学生一样,于是我要依法维权。该机构的违法点:① 无证办学,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 12 条;② 虚假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8 条;③ 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违反《民法典》第 497 条。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完全的属于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其次该机构的经营范围中明确写有"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说明该公司未经许可,法律上不允许其从事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⑤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⑥合同中的分期付款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诉求:立刻解除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