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未来虫教育诱导消费及服务质量问题投诉
本人2025年8月2日在成都未来虫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报名python全栈开发班,学费4480元,该机构诱导,老师一直推销给本人办理先学后付,还说可以做副业,课程质量太水,请求退学退费!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
处理中
成都未来虫教育虚假宣传与霸王条款问题
我于2025年6月29日在未来从教育平台购买python全栈开发产品,但遇到了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退费困难等问题。现在想要解除合同,对该店进行投诉也无效。我的诉求是解除合同并我不支持任何赔偿。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虚假宣传
处理中
成都未来虫教育诱导消费并拒绝退款
我于2025年6月25日在成都教育未来虫有限公购买了Python课程,有于他们说后续可以通过这个技能赚钱。而且他们会提供相应的项目。然后我就交了200块钱的预定课,由于他们说这个后期可以赚钱,在他们的诱惑下我就签像下了合同,就跟着学了一个月。感觉他们教的是一些无用的东西,我就打算退课,但是我几次想退课都没有帮我处理。然后我就在看了一下合同,我在手机上查找,发现这合同竟然是"霸王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对方违反了这一条法律。而且对方合同第20条为“霸王条款”解除协议需要甲方支付已开启阶段课时费用+500元平台管理费+总课程价格10%违约金+缴费时享受的分次付费服务费减免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打着学习后可以接单赚钱,但合同没有任何关于就业方面的保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合同中的分期付款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对方身为培训机构,本人要求对方展示办学许可证,对方无法提供,只提供营业执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对方营业执照明确标注(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表明无法开展培训活动,超范围经营。对方以与小鹅通平台合作为由,故意混淆小鹅通平台拥有直播教学资质和培训机构自身的资质。诉求:退款648,解约合同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
成都未来虫教育诱导消费与虚假宣传
8月2日在QQ群中有一个管理员推荐我加一个编程大神的QQ,加了之后又让我看公开课,推销要我买课签合同,先交了定金200元再开始,上了一节课之后我并未意识到什么,只是公开课结尾的时候,老师也一直忽悠我们买课,他说后期会给我们提供兼职,但是合同里面并没有相关保障。我买了课,但是他们在没有明确告知风险的情况下,让我进行人脸识别,让第三方平台进行代扣功能,查了之后才知道这种方式会可能会让我私人信息泄露。机构在推荐课程时,说过只是分期支付学费,但分期付款通过第三方借贷平台签署相关协议完成,在消费前有通过兼职赚钱来支付学费等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违反了相关规定,可能存在非法办学。 我的课是2025年6月25日在成都教育未来虫有限公司购买的Python课程,他们说后续可以通过这个技能赚钱。而且他们会提供相应的项目。然后我就交了200块钱的预定课,由于他们说这个后期可以赚钱,在他们的诱惑下我就签下了合同,就跟着学了五节课,发现他们教的东西,初中的信息技术课我就学过,我就想退课,后面偶然在抖音上刷到了,好像这个公司是*子的消息我就仔细的搜索了一下,发现我的经历跟很多被*的准大学生一样,于是我要依法维权。该机构的违法点:① 无证办学,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 12 条;② 虚假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8 条;③ 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违反《民法典》第 497 条。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完全的属于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其次该机构的经营范围中明确写有"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说明该公司未经许可,法律上不允许其从事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⑤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⑥合同中的分期付款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诉求:可以接受不退还已经交了的学费但是立刻解除合约,并且删除该公司内所含我的原件及备份的私人信息。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资质问题
处理中
成都未来虫教育诱导消费涉*
8月2日在QQ群中有一个管理员推荐我加一个编程大神的QQ,加了之后又让我看公开课,推销要我买课签合同,先交了定金200元再开始,上了一节课之后我并未意识到什么,只是公开课结尾的时候,老师也一直忽悠我们买课,他说后期会给我们提供兼职,但是合同里面并没有相关保障。我买了课,但是他们在没有明确告知风险的情况下,让我进行人脸识别,让第三方平台进行代扣功能,查了之后才知道这种方式会可能会让我私人信息泄露。机构在推荐课程时,说过只是分期支付学费,但分期付款通过第三方借贷平台签署相关协议完成,在消费前有通过兼职赚钱来支付学费等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违反了相关规定,可能存在非法办学。 我的课是2025年6月25日在成都教育未来虫有限公司购买的Python课程,他们说后续可以通过这个技能赚钱。而且他们会提供相应的项目。然后我就交了200块钱的预定课,由于他们说这个后期可以赚钱,在他们的诱惑下我就签下了合同,就跟着学了五节课,发现他们教的东西,初中的信息技术课我就学过,我就想退课,后面偶然在抖音上刷到了,好像这个公司是*子的消息我就仔细的搜索了一下,发现我的经历跟很多被*的准大学生一样,于是我要依法维权。该机构的违法点:① 无证办学,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 12 条;② 虚假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8 条;③ 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违反《民法典》第 497 条。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完全的属于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其次该机构的经营范围中明确写有"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说明该公司未经许可,法律上不允许其从事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⑤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⑥合同中的分期付款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诉求:立刻解除合约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客服电话打不通
已完结
成都未来虫教育诱导消费与霸王条款问题
我于2025年6月25日在成都教育未来虫有限公购买了Python课程,有于他们说后续可以通过这个技能赚钱。而且他们会提供相应的项目。然后我就交了200块钱的预定课,由于他们说这个后期可以赚钱,在他们的诱惑下我就签像下了合同,就跟着学了一个月。感觉他们教的是一些无用的东西,我就打算退课,但是我几次想退课都没有帮我处理。然后我就在看了一下合同,我在手机上查找,发现这合同竟然是"霸王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对方违反了这一条法律。而且对方合同第20条为“霸王条款”解除协议需要甲方支付已开启阶段课时费用+500元平台管理费+总课程价格10%违约金+缴费时享受的分次付费服务费减免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打着学习后可以接单赚钱,但合同没有任何关于就业方面的保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合同中的分期付款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对方身为培训机构,本人要求对方展示办学许可证,对方无法提供,只提供营业执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对方营业执照明确标注(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表明无法开展培训活动,超范围经营。对方以与小鹅通平台合作为由,故意混淆小鹅通平台拥有直播教学资质和培训机构自身的资质。诉求:解约合同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诱导消费、资质问题
已完结
成都未来虫教育退款及解约问题
我于2025年6月30日在成都未来虫教育购买网课,出现退款和合同解约问题,侵害了个*益,我的诉求是退款并解约合同,希望能尽快处理谢谢!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
处理中
成都未来虫教育退学需缴纳高额违约金
我于2025年8月19日通过缴纳200元的报名费(定金)购买了该公司的课程并签订了合同,但20日我在还没有上一节课的情况下想要退学了,于是我就去跟售后老师讲,ta 说想要解除合同还需要缴纳500元的违约金以及课程总费用的1/10(也就是448元),也就是说,我什么也没有上就要白白缴纳1148元,头一回听说定金和违约金要一起交的。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费用问题
已完结
成都未来虫教育诱导消费并设置霸王条款
我于2025年7月4日在成都教育未来虫有限公购买了Python课程,有于他们说后续可以通过这个技能赚钱。而且他们会提供相应的项目。然后我就交了100块钱的预定课,由于他们说这个后期可以赚钱,在他们的诱惑下我就签像下了合同,就跟着学了一个月。感觉他们教的是一些无用的东西,我就打算退课,但是我申请了一周也没有帮我处理。然后我就在看了一下合同,我在手机上查找,发现这合同竟然是"霸王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对方违反了这一条法律。而且对方合同第20条为“霸王条款”解除协议需要甲方支付已开启阶段课时费用+500元平台管理费+总课程价格10%违约金+缴费时享受的分次付费服务费减免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打着学习后可以接单赚钱,但合同没有任何关于就业方面的保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合同中的分期付款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对方身为培训机构,本人要求对方展示办学许可证,对方无法提供,只提供营业执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对方营业执照明确标注(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表明无法开展培训活动,超范围经营。对方以与小鹅通平台合作为由,故意混淆小鹅通平台拥有直播教学资质和培训机构自身的资质。诉求:解约合同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诱导消费、资质问题
处理中
诱导消费及退款问题投诉
林星吟于2025年6月18号在微信平台购买编程课程,出现了诱导消费,退款问题,本人不想继续学习却无法解除合同问题,侵害了平等交易权益,我的诉求是将之前的学费退回并解除合同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