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学信付诱导贷款及课程质量争议
网友保保_Owx1fOCI
我于2025年9月1日通过青团社兼职接触日照千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方以“学课程可接单挣钱”为噱头,展示虚假成功案例,诱导我购买其课程售价3200元)。因本人系大学生经济能力有限,该公司: 诱使我支付50元订金; 引导办理课程分期付款。 学习后发现课程质量听不懂,且经查证: 该公司在各大平台投诉众多,涉及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课程质量(欺诈行为); 我提出退费解约后,对方以合同条款让我支付费用266.67元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也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此外,诱导大学生贷款还可能违反《民法典》中关于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若诱导行为涉及欺诈,符合诈*罪的构成要件,还需依法承担刑事责。 法律依据: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 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有权拒绝强制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判例((2020)最高法民再21号):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适用本法保护 。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 现发起投诉,希望可以帮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