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学信付虚假宣传诱导分期拒不退款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高中生,在2023年的12月20号遇见了山东全栈云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共有说明说学PS兼职赚钱的公司提供单子,其他学员收入高,赚钱付学费等,报名费100,总金额3996的设计综合课,同时全栈传媒引导我办理了,教育分期助学:陈学信付山东陈学信付科技有限公司分期总金额为3100元,分12期,每一期358.34元,分期时间为一个月,2023年12月20日,我已交2332.36。当课程与宣传严重不符合。在此,我提出终止协议事宜。山东全栈传媒工作人员不配合,并且要求缴纳课时费。经查证,山东全在云科技有限公司只是一个教育咨询公司,并其经营范围并没有行内教育培训,也不存在放单子类并存在提供兼职。为引诱学员报课缴纳学费的行为,现在要求山东诚学信福科技有限公司的记录,取消三方签署协议并注销身份认证,要求山东存在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注销身份认证并缴纳退回的2332.36元,且退课相关人员装聋作哑,且合同存在霸王条款,损害我作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我要求退课退款,且存在微信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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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已完结
诚学信付虚假宣传诱导分期付款
我于2025年6月27日在微信平台上购买动画特效实战课程,对方说之后可以每月兼职 接单来还课程费用,该机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报名时以兼职为由诱导我签订分期付款的合同,最开始说网课不需要付费,诱导我分期付学费效果全靠直播老师口述,和我们说学完课程就可以进接单群接单赚钱。我的诉求是退还我交的费用并退掉该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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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已完结
诚学信付课程退款纠纷
邹平即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5 年,我通过微信联系人推荐,了解到诚学信付的 “设计四合一” 课程,机构曾作出相关承诺;按指引通过线上渠道报名,办理贷款分期(6 期总 1908 元,每期 318 元),通过微信支付累计已付 1908 元(部分 / 全部未明确),未核实机构资质与分期细节。
报名后,机构提供线上课程权限,我仅观看 238 分钟直播回放,发现课程总时长约万余分钟(含 6 大块内容),已学占比极低;因后续计划申请退款,机构态度强硬,不逾处理。我诉求退回我未学习部分费用,按 “已学 238 分钟 / 总万余分钟(按 10000 分钟计,已学占比 2.38%)” 核算应退金额 = 1908 元 ×(1-2.38%)≈186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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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已完结
诚学信付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
我于2025.1.11在诚学信付签订分期付款的课程合同该课程存在虚假宣传且我并未学习享受服务共3710元且在我提出退课后拒绝我的请求该合同存在霸王条款加重我的责任 希望可以解除课程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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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已完结
诚学信付虚假宣传且拒退课程费
我于2025.1.11在诚学信付签订分期付款的课程合同该课程存在虚假宣传且我并未学习享受服务共3710元且在我提出退课后拒绝我的请求该合同存在霸王条款加重我的责任 希望可以解除课程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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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已完结
诚学信付协助未成年贷款投诉
2022年暑假,18岁,刚高中毕业。诚学信付协助成都市懿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给刚高中毕业刚成年的以高中生身份贷款,属于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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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伪造合同、虚假宣传
已完结
诚学信付合作商户涉诈*及霸王条款
我于2025年10月11日在诚学信付购买影视教程,后发现合作商户为诈*,表面兼职培训实则为网贷,签订了霸王条款,我的诉求退款,终止合同,下架诈*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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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商户不诚信、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已完结
诚学信付诱导分期消费且存在霸王条款
2025年9月11号本人于公众号上偶然看到投放的原画补习班的广告,其打着0元免费学习的旗号,诱导本人报名的原画课程并未提及课程如不满意可以退费但需要支付违约金、服务费,诱导本人办理12期分期支付学费,每月支付273.34元,以彩信的方式发生网页链接要求本人直接签字即可,合同于2025年9月11日签订。在本人已无力继续支付后期费用时,对方机构重复告知本人合同超过七天不能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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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已完结
诚学信付诱贷且德州燊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课程虚假宣传
2025年9月3日,本人在社交平台被德州燊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课程广告所吸引。其工作人员承诺学习后可获得兼职收入,并展示不实案例,诱使我消费。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我先支付了30元定金,并在其引导下办理了剩余3800元的分期贷款。然而,课程内容粗制滥造,价值远低于宣传。我申请取消合同时,对方却援引不公条款,以高额违约金、课时费等名目拒绝解约。 而且当时入学的时候,把开通京东白条作为首选,这纯属诱贷行为,我没办银行卡开不了,才用的诚学信付办理入学,学费分十二期,为分期付款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有权拒绝强制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该公司以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退费权利,条款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判例((2020)最高法民再21号):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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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商户不诚信、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已完结
诚学信付拒不解除分期且服务不到位
本人 2025年8月11日在 达友(湖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视觉传达设计 A+班学费 4800定金100 元分期付款 ,看了前面 几节课,教学质量差,对本人没帮助,机构诱导本人分期,请求退学无偿还能力,请求有关部门帮本人协商联系,对方机构对本人解除分期的要求不予处理。因此提出解除分期,对方拒绝回答我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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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商户不诚信、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