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考呀呀公司私自专卖信息给他人,要求退款赔偿
网友保保_lFFT94lK
我于2024年8月6日购买了2025年注册会计师VIP保障班(会计+经济法+税法) 支付4600元, 现因他公司宣布破产无法经营,私自把我的信息和课程转卖给环球网校,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考呀呀将课程转移至环球网校且课程内容变更,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我相应费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考呀呀单方面变更服务内容和主体,未按照约定向我提供中级VIP保障班服务,违反了该法条规定。 三、我的诉求 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依据,我恳请315投诉受理部门介入调查,帮助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考呀呀立刻退还课程费用。 希望贵部门能够尽快处理我的投诉,让考呀呀正视并解决我的问题,并退还我相关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