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食品中发现虫子引发不适
网友保保_fXtDYo4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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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0日下午18:14分我和朋友到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北路美心黄面餐饮店(源凯店)吃饭,吃到最后的时候吃出一只大虫子,从而引发本人和朋友身体、心理极度不适。该店食品安全存在严重问题。根据《食安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