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路教育诱导消费拒不退款

网友保保_wUbtp3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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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专生,暑假打工好不容易攒了点钱,想去考个消控证,不怎么了解,网上查了点资料,突然就有个宜春电话打过来了,自称是优路教育的员工,宜春分校的,说南昌也有分校,和我说了一大堆话,还加上了我的微信,加上微信之后对我一系列的诱导,然后我说考虑一下,然后又反复的打我电话,又一系列的诱导,什么又是优惠又是送京东卡的,使我在2025年10月1日报了消控中级证培训,然后发了个二维码让我付款之后截图,我稀里糊涂就付了款,之后京东卡没看到就让我去学习网课,我看了点网课,感觉不满意没效果,我决定退款,然后销售说退不了也,就算退得了也要按协议来扣30%,我当时懵了,她只叫我付款之后截图发给她,没说有什么协议,心想了想再保留网课再看看,于是我再看了下网课觉得还是没什么用,对这课程不怎么满意,再加上家里最近油烟机坏了,爸妈为了省钱不舍得换,每次看着爸妈为了做饭咳嗽,我决定退款给家里换台油烟机,然后发了消息给工作人员说退款申请,她第一句就说退不了,又想诱导我,然后她看我这次态度坚决了点,又说要向公司汇报,说什么公司能退就能退,我更懵了,我才看了两天不到的网课,不满意教学,为什么不能退,而且我们通过一个生成码的方式交的钱,并不知道有什么协议,这已经存在欺*了,就算有也没说不能退款吧,现在给她发信息都不理了,而且当我申请发票的时候发现,暂时不支持发票,太违规了,多的不说。我现在只想申请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现向消费保发起投诉,希望可以帮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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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金额:
2000元
投诉编号:
9967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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