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剩余课时费用
网友保保_T9GyyT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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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4月18日20:56:42时在JM舞蹈(中山路店)完成舞蹈课时费用缴纳,缴纳费用为4980元,共计服务天数为554天,当前剩余服务天数为261天,费用2346.17元,被告并没有提供退款或其他形式的补偿。原告于2025年10月9日得知当前提供舞蹈课程服务的门店停课,拖欠机构内服务人员工资,以机构内老师罢工及装修为名义进行停课,此信息已经过店内员工及结合群内发出的公告进行核实。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