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媒在线课堂涉嫌诱导消费与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FC0Vix75

已完结

我于2025年9月15日在QQ通过了所谓“学姐”的好友申请,她通过所谓的资料群联系到我,和我说有免费的编程课程,于是我加了他们的企业微信,但是这一节免费的课程是为了诱导我们下单他们编程课与他们签订电子合同,涉嫌欺诈。我在开课前要求退费但他们一直推脱转移话题吹捧课程质量多好。并且他们预定费就需要200块钱且交了就不退 ,后期退课在没上过课的情况就要支付500所谓平台管理费和468的违约金 请问课都没上哪来的平台管理费 我认为小鹅通小程序和这个数媒在线课堂利用网课售卖做变相欺诈

用户申请完结
申请原因
已和该公司协商解决合同,暂时解除投诉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解除合约,解除合同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意味着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使用,该公司电子合同上需要赔付违约金但是原先报名的定金不退
企业跟进
跟进内容
已收到您的反馈,因为现在涉及到第三方平台,审查周期为7-15个工作日。审核结果会反馈到您的老师。届时,您的老师会根据我们的审查与您沟通,请耐心等待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互联网搜索内容也显示该公司无办学资质,且搜到众多消费学生投诉,而且其主要诱导对象为刚成年的有一定资金的大学新生,种种现象表明该公司有很大的问题。要求该公司解除合约的分期付款不影响个人征信并且取消高额的违约。提交的个人资料做到保密不能泄露。合同里所说的违约金并未事先告知 该企业违反的法律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第八条【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该机构公开课与实际课程不符,宣传“边学边接单”却未兑现,侵犯了您的知情权。 · 第二十六条【霸王条款】: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不得含有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您提到的电子合同中的“霸王条款”直接违反了此条规定。 · 第五十五条【欺诈的惩罚性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其虚假宣传行为可能构成欺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 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该机构对课程效果、接单承诺、结业证书的宣传若与事实不符,即构成虚假广告。 3 该机构“无办学许可证”即开展培训活动,属于“无证办学”,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投诉已转至企业处理,请留意事件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