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退款遭拒且涉嫌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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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6月11日在店员的推荐下办理了瑶王五桶汤头疗养发馆(招商花园城店)1980元的会员卡(30次瑶王特色头疗和5次*衡灸肩颈),目前卡内剩余11次瑶王特色头疗和2次*衡灸肩颈。并且于2025年9月27日,我微信支付2980元用于购买会员卡(45次瑶王金牌头疗和1000元产品购物券或二楼项目),目前此卡未使用。共计4960元头疗会员卡,未开具发票、收据等依据(可能存在偷税漏税问题)。 后面因为不可抗的因素,申请退款,在和商家协商退费过程中,遭遇了不公*对待: 商家说的第一点:我使用的19次要按照她所指的原价来扣费,会员卡权益不存在收回的情况,已消费订单强制执行原价不合理也不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已享受的折扣等优惠,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的预付款余额中扣减。所以商家这样的形式来进行扣费不合理。 商家说的第二点:我办的2980元未使用的预付卡,给员工的提成和税费需要从我这来进行扣费。 综上所述,我收到了极度不公*的待遇在此商家这边。 本人于2025年10月21日与商家提出诉求,要求协商全额退回以上会员卡内剩余次数,折算金额为11*66=726,726+2980=3706元。商家当天第一次回复为:此卡项金额已入公司账为由进行推脱;商家10月23日第二次回复为:已使用次数需按照她所指的原价来扣费,未使用的预付卡需扣除税费和员工的提成。 现在我的诉求是申请退款,11*66=726,726+2980=3706元,希望(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可以帮忙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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