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铃电动车多次质量问题要求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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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8月9日下午到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站南路裕华花园大门往北数第三至第四间商铺(惠来县鸿泰摩托车店)购买一台价值2999元电动车,购车后出现问题如下: 质量问题1:8月11日在用车过程中,该车提示电量不足,当晚便回家充电,却发现电池是坏的、无法进行充电。随即于次日到该店找商家,商家却不同意更换车辆,只给我换电池,且所换的电池并非是全新的电池,可我的电动车才购买不到3天... 质量问题2:更换完电池,我开回家中后便没有再次使用电动车。等到10月1日再次给电动车充满电后,10月2日发现电动车在电量充足的情况下无法正常行驶,行驶的速度超级慢!并非正常电动车的行驶速度!可见,该电动车的电机坏了。10月2日当天下午我到该店找商家,商家也承认该电动车有质量问题,但当我再次提出更换车辆时老板态度恶劣,说他只管出售,一旦出售的产品不管是什么问题,他只维修不更换,且说投诉到哪里也没用!这已经是第二次维修了... 质量问题3:10月2日晚上,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发出突突地声音,很大声!哎,制动系统有问题了... 质量问题4:10月2日-5日期间,电动车还出现开锁了却无法启动行驶问题,电动车的电控系统也出现问题了。 现回到8月9日当天购车时:商家在接收该电动车是,告知我该电动车的电池是全新的,且续航能达到40-45公里,根本就是虚假宣传,现出售的商品和服务都与其口中对该款电动车所介绍的性能大相径庭。这或者是该电动车属于改装车?又或者是电动车电池并非全新? 当我以礼相待跟商家沟通时,商家态度极其嚣张, 试想,我购买的电动车不到3天的时间,发现电池坏的!!再不到2个月的时间,发现电动车的电机、制动系统、电控系统都是坏的,算什么?那么,电动车最重要的零件都是坏的,我该不该维权?且在这两个月时间里,我实际用车时间才约一个星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电动车的电池、电机和制动系统这些质量问题,已经对我的在使用该款电动车时的人身安全问题、财产安全问题构成了潜在的危险性,我已经不敢去使用该电动车了,难道我还不该维权是吗?请相关部门协助处理,严查该店在销售中的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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