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远元修脚店误导消费致伤拒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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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远元专业修脚房(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滨河湾店) 投诉日期:2025.10.31 涉及金额800元 投诉事由:在郑远元修脚店接受指甲护理服务过程中,遭遇误导消费、违规用药导致人身伤害,且商家推卸责任、拒不合理赔偿,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一、事件经过 1. 误导消费:2024年11月31日下午两点过,因女儿双脚小拇指指甲立着长,本人带女儿前往郑远元修脚店进行咨询,我多次提醒有可能是遗传因素导致 ,但是技师未经专业诊断,单方面认定本人四岁女儿存在灰指甲,并夸大病情传染性,诱导本人支付800元用于2个脚趾甲护理,后期又诱导我买了六七百块钱的药,说用于搽指甲,未提供任何收据或发票。 2. 违规操作与伤害:按商家要求每3天换药.第一次原本指甲上药后掉完了,又长出来,指甲还是立着长,没有任何变化 ,我多次去门店修,还继续诱导我买药,但全程未告知药品名称、成分及风险。最终指甲还是和原来一样 3. 推卸责任与消极处理:本人联系郑远元官方公众号后,有专门负责四川省简阳市门店的人给我联系,我要求退款,他请我去门店再看一下,但是一去也没提出解决办法,只说喊我继续修脚搽药,但是他承认指甲弄不好,喊继续修脚搽他们的抗菌药后,我提出退款,商家态度恶劣,以“过时间”为由拒绝退还,直接走人。且未对客户道歉。 二、商家违规行为 1. 无证行医与虚假宣传:商家无医疗资质却擅自诊断灰指甲,夸大病情误导消费,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2. 违规用药与安全隐患:使用腐蚀性药物未履行告知义务,未提供药品说明及安全提示,导致人身损害,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 3. 拒绝开具凭证与偷税漏税:收取800元未提供收据或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