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多买菜售卖过期牛奶并拒绝合理赔偿
网友保保_U8iJjNwi
处理中
我于2025年10月9号晚上18:15:52 分,在多多买菜上面购买蒙牛牛奶,共花费20.99元,次日提货,10 月20日饮用第一袋奶,出现了拉肚子的情况。当晚检查商品包装,发现商品生产日期为9月6日,保质期3 0天,说明食用截止日期为10月6 日,在我9日购买的时已经过期3 天,但过期商品还是到了我手中。 然后我向拼多多客服.进行沟通,我们协商不一致,甚至于24日下午, 拼多多专员给我打电话,告知我我购买的那批商品生产日期应该是9月21日,与我收到的严重不符,随后告知我有存在拿错的概率,询问我是不是自提点有没有贩卖这种牛奶,他们质疑我拿错或是偷梁换柱。协商不一致后再未联系我处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消费者应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赔偿损失3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100 0元的为1000元,作为消费者,本人有权合法维护自身权益,诉求是退还购买金额并且赔偿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