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鸟驿站虚假签收拒不更正
网友保保_SsRo9qD3
菜鸟驿站虚假签收,拒收后拒不更正状态,导致退货失败。 1. 事实经过 2025年10月31日下午7点多 ,本人亲自到 广州理工学院 1栋菜鸟驿站(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太三路638号)现场拒收快递(快递单号:YT88****6469638,JT54****6065452,YT88****5622813)。 当场未出库、未拆封、未取走,我拿到柜台拒收,驿站工作人员也口头确认“拒收了”。 当晚发现物流状态被驿站擅自改成“已签收/已取件”,导致拼多多退货流程无法生成新单号,快递滞留原地。 第三天短信联系驿站更改成拒收状态,对方不回复。多次到菜鸟门店去沟通,第一次叫我等新单号,第二次叫我自己联系快递公司,随后拨打了圆通和极兔两个公司的电话,转接了网点电话,一共打了4个电话,无果。 截至投诉时,物流仍显示“已取件”,退货超时风险由买家承担。 2. 证据清单(已上传附件) ① 物流截图:显示“已取件”时间是菜鸟发短信问我是否取走快递时间,但是我还没回复(我30分钟后回复的),他就早已把状态改成“已取件”。 ② 现场照片/录音:可证明本人当场拒收、未带走包裹;图中这个手机是菜鸟驿站工作人员的查询用的工作手机, ③ 拼多多退款详情页:因“已签收”被商家拒绝退款。 3. 诉求 1) 立即将物流状态更正为“拒收未取”,并回传正确信息至拼多多*台; 2) 出具*面说明,澄清本次虚假签收系驿站操作失误,免除买家后续退货超时责任; 3) 对当事驿站按《菜鸟驿站服务规范》进行处罚并反馈处理结果; 4) 因驿站失误导致本人多次沟通、时间成本及精神损失,要求补偿人民币50元。 4.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26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虚假签收。 《电子商务法》第20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9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交易权。 请消费保*台协助督办,督促菜鸟总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状态更正及赔偿,如无果,本人将同步向*邮政局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