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馆虚假宣传拒退预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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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9日办理瑜伽卡,名为A+普拉提瑜伽,实际注册的是东莞市凤岗懿伽瑜伽馆,客服告知的是小班课,期间去试课一节发现并不是她说的小班课,并且拉伤了腰可见其老师的资质,后要求退费,并提出可扣除试课的费用,商家拒绝,多次沟通无果,商家爱答不理,购买课程时并未签订合同商家也没告知不可以退款,现要求瑜伽馆退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是针对预收款消费的专门规定,具体内容为: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