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道健身退费不公且态度恶劣
网友保保_1GDyfm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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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学2024/04/07在四季时光(山道健身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店)花费1400元办理三年卡,送停卡六次,免转卡费300元。 我自己2025/03/12在四季时光(山道健身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店)花费1400元办理三年卡,送停卡六次,免转卡费300元。 2025/06/11健身房发通知说不能继续营业要求登记信息退费,此时停卡(停卡三次实际使用不足一年),健身房要求我去他其他门店消费(距原址十几公里)或去附*的其他门店消费,因非常不便只能拒绝提议,和健身房商议后店家退卡仅给我同学退150元,给我退700元,并且态度恶劣,用语粗俗,这是健身房自己的原因导致退费,应该按照使用时间给我们应得的。 我要求店家根据预付式消费条款司法解释中的条例给予我同学应得的退款140****5972.2元,我自己1400元/36月*33月=1283元。 变更经营场所造成不便、未经同意将消费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等,都可以成为消费者请求解除预付式合同的正当理由。
